2月7日,北京海关发布进一步精简报关随附单证公告,自2020年2月1日起,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,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发票、装箱清单。
2月7日,广州市商务局也发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18条措施,决定进一步精简单证,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,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,海关审核时确有需要可再以电子化方式提交。